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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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大庆翔基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保田村民委员会股权分红240000元。案件受理费24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大庆翔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6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