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大庆翔基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保田村民委员会股权分红240000元。案件受理费24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大庆翔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0-12-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