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天界三塔节能装备有限公司
河南骏化装备有限公司
南京敦先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17民初83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三、准许南京敦先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838元,减半收取50419元,由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838元,减半收取50419元,由南京敦先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1-26
发布日期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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