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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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浙0481执2647号 申请执行人:王静、王喆、赵春花 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0)浙0481执2647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王静、王喆、赵春花与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9)浙0481民初4856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20年08月19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承办人:曹海峰 联系电话:0573-8701××××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