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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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连赵屯成达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佳佳康食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增汇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辽02执恢654号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增汇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赵屯成达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4月3日作出(2013)大民二初字第00022号民事判决书、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3日作出(2014)辽民一终字第0019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9年12月30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与案外人大连佳佳康食品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大连佳佳康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主动替被执行人缴纳1150万元执行款,扣除执行费500元,西岗区人民法院截留1719400元(含执行费19400元),余款9780100元已给付申请执行人。申请人书面同意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申请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十五条之规定,此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战福君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于 娜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