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美江置业有限公司
吉安房江湖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江西美江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吉安房江湖科技有限公司佣金7160844.52元及利息(期限自2020年4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限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吉安房江湖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121元,减半收取计31060.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6060.5元,由被告江西美江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15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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