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信宜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信宜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款110000元给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信宜支公司。 二、驳回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信宜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63元,由被告***负担1250元,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信宜支公司负担1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11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