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秦皇岛瑞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 法院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954元(已减半收取),不予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06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