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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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01民初2278号民事判决; 二、不得执行位于漯河市源汇区乐山路阳光福园2号楼2单元2906号房屋。 一审案件受理费和二审案件受理费各6506元,均由河南恒润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28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