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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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大埔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李 其 武 人民陪审员 张 秋 妮 人民陪审员 肖正操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余 俏 俏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