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长高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湖南长高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048000元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或协助执行通知书)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8-08-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