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通奥普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中浩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八龙货仓储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新疆中浩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起诉标的498000元,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438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