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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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蒙阴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328民初386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蒙阴支公司,住***。 负责人:赵波,经理。 原告***、***、***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蒙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魏善辉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 法官助理李真 书记员李硕 |
裁判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