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儋州天易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儋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琼9003民初404号之一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海南省海口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道哲,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儋州天易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伏波路20号。

法定代表人:颜海珠,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原告***与被告儋州天易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0日立案后,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于2019年6月14日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19年6月20日向原告送达预缴诉讼费用通知书。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缴交,应当按撤诉处理。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已经收取的案件受理费2192.42元,减半收取计1096.21元,由原告***负担,退回1096.21元。

审判长许琼焕

审判员李润红

审判员何静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翟嘉贤

裁判日期 2019-06-28
发布日期 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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