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 镇江市创富东日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锦明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4824047.63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