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实用新型专用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州振华化纤有限公司 福建省航韩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实用新型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上诉人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7-07-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