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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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和平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济南市历下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总公司、***、***银行账户存款共计15万元或者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