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荣成市荣利阀门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无效纠纷
法院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082民初24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以上二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小金,山东恺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二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邵军,山东恺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荣成市荣利阀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82166858357P),住***。

法定代表人:宋玉法,执行董事。

原告***、***与被告***、荣成市荣利阀门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通知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后,明确表示不交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梁裕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连己锑

裁判日期 2020-01-13
发布日期 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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