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荣欣纺织品有限公司
浙江龙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411执1871号

(2020)浙0411执恢269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龙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上海荣欣纺织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浙江龙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荣欣纺织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货款1411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52元、财产保全费170元、公告费560元、执行费125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条的规定,本院执行的(2019)浙0411执1871号、(2020)浙0411执恢269号案件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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