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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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金钥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名创优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被上诉人广州金钥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上诉人名创优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永日王日用百货商店、***的起诉; 二、撤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5民初21658号民事判决。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470元(广州金钥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广州金钥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113.66元(已预交2227.32元),由上诉人名创优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上诉人名创优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多缴纳的1113.66元案件受理费,经其书面申请后,本院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9-11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