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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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的诉讼请求。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受理费19810.17元(***、***已申请缓交),由***、***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5-15
发布日期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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