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石狮市万峰盛漂染织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狮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应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石狮市万峰盛漂染织造有限公司加工款106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自2019年4月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2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