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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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 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10元,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