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城市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永城市老城区中山街,房产证号:永房权证西城区字第××号,予以查封。 二、对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永城市新城区芒山路西、东方大道北,房产证号:永房权证东城区字第××号,予以查封。 查封期限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4-12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