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宿迁市宿豫区江鹏粮食加工有限公司 江苏宝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宿迁市宿豫区江鹏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二、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发现有应当追回的财产或者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宿迁市宿豫区江鹏粮食加工有限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加分配,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除外。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