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徐州市宏世禹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322民初359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宪群,江苏鼎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第三人:徐州市宏世禹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东坡休闲广场组团30-1-30。 法定代表人:历恩友,该公司经理。 ***与被告***、第三人徐州市宏世禹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催交诉讼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11-13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