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徐州鑫驰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市贾汪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徐州市苏韵汽车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鑫皇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联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兴彭资产评估事务所 徐州凯扬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不得执行本院(2013)开执字第0382号执行裁定书。 二、确认第三人徐州鑫驰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彭城农村商业银行550万股权为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50300元,由徐州鑫驰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鑫皇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各承担251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6-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