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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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柳河医院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保险金3万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75.00元,由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