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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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日日升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对被申请人***、湖南日日升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保全金额1,300,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