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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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杭州盛世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03执4182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于2020年08月1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车磊敏与被执行人杭州盛世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18950.68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8769.14元,执行费181.54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