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昆明鄢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62×××85(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盘州市亦资街道营业所)内资金133579.9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2-1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