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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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昆明长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星元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昆明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9)云0111民初7896号民事判决。 二、由成都星元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返还人民币431782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人民币15554元,由成都星元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判决生效后,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
| 裁判日期 | 2020-8-6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