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市汉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鑫利大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解散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天津市汉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不予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7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