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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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毅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粤0307民初27630号 原告:***,住***。 委托代理人:何政欣 被告:***,住***。 被告:***,住***。 被告:深圳市毅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三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吴耿盛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诉请: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人民币5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2%为标准从2019年12月5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2、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人民币30000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以下内容不公开)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