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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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遵义巨和广告图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遵义巨和广告图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不锈钢材料费及加工费共计193,834.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内付清; 二、由被告***给付原告***利息12,114.63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76.00元,由被告遵义巨和广告图文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发布日期 | 2020-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