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湘0103民初11064号

原告: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曹丰。

委托诉讼代理人:鲍宇辉,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靖,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立案。原告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限定的时间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向利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蔡远程

代理书记员丁玲

裁判日期 2019-11-15
发布日期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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