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展电气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岳支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安岳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岳支行账户上的存款58420元、账户上的存款53790元、账户上的存款52140元划拨至安岳县人民法院;

二、将被执行人四川省勇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安岳支行账户上的存款8900元划拨至安岳县人民法院。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01
发布日期 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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