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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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关正街支行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人民路支行 中跃建设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西安国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河东支行的存款3850000元(账号:×××、×××)或被申请人中跃建设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人民路支行的存款3850000元(账号:×××)或被申请人西安国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关正街支行的存款3850000元(账号:×××)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