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市高度国际工程装饰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高度国际工程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市高度国际工程装饰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市高度国际工程装饰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给付***20562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914元,由***自行承担457元,由北京市高度国际工程装饰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457元。(此款***已垫付,执行时一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8-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