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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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十堰荣华东风汽车专营有限公司 湖北省十堰市五堰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十堰荣华实业有限公司 十堰九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人民路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6)鄂0302民初459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人民路支行发现被执行人十堰九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被执行人十堰九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同时每六个月书面向本院申报一次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者虚假申报的,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或拘留措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