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圣智图书有限公司
长沙市亚泰图书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19)湘0111民初408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19)湘0111民初4080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变更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19)湘0111民初408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长沙市亚泰图书有限公司、湖南圣智图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连带支付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7月1日起至2019年1月25日止的租金、占用费共计45034元”;

三、驳回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86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865元,共计25730元,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负担22000元,长沙市亚泰图书有限公司、湖南圣智图书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73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2
发布日期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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