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鼎盛尚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永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河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黑0128执346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期限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如对本裁定内容不服,可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通河县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