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湖南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桂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桂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1027执恢84号 湖南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惠彪、郭金华、郭建纯、郭晓英: 本院执行的湖南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郭惠彪、郭金华、郭建纯、郭晓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郭建纯、郭金华、郭惠彪、郭晓英自动履行,执行金额59477.8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