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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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水城县永益发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法院(2020)黔0221民初49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水城县永益发商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51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340元,共计8851元,由被上诉人水城县永益发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4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