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赔一案的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责令退赔
法院 泸定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泸定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3322执367号

黄万春(被执行人):

泸定县人民法院移送执行黄万春责令退赔一案,移送执行标的额共计102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黄万春自动履行案款1029.00元。至此,本院刑事审判庭依据(2020)川3322刑初12号刑事判决书移送执行黄万春的退赔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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