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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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2020)闽0304民初28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75000元及该款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 二、撤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2020)闽0304民初285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对上述第一项判决中的借款30000元及该款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四、驳回***的其它诉讼请求; 五、驳回***的其它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238元,减半收取计1119元,由***负担671元,***、***共同负担44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38元,由***负担1343元,***负担89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