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2020)闽0304民初28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75000元及该款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

二、撤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2020)闽0304民初285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对上述第一项判决中的借款30000元及该款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四、驳回***的其它诉讼请求;

五、驳回***的其它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238元,减半收取计1119元,由***负担671元,***、***共同负担44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38元,由***负担1343元,***负担89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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