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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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128执恢57号 曲强、王鹏、李英敏: 本院执行的曲强、王鹏、李英敏申请执行王鹏、李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64480元,被执行人王鹏履行20000.00元,余款申请人曲强自愿放弃,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曲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院印)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