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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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通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通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128执521号 马鸣起(申请执行人)、王宝齐、王志远(被执行人): 马鸣起与王宝齐、王志远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81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0815元,其中,本金60000元,诉讼费815元。本院已于2020年11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马连智(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至此,马鸣起(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黑0128民初50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