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128执269号 孙长亮、孙长军、于洪彬: 本院执行的孙长亮申请执行孙长军、于洪彬人格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95635.26元,实际到位95635元,执行费1335元,孙长军履行了95635.00元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孙长亮已经接收,被执行人孙长军已经缴纳执行费1335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院印)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