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力市支行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铁力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铁力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781执927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力市支行、王立成、康士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力市支行与王立成、康士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425.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并履行到位24664.28元,其中,本金19763.73元、利息507.87元、案件受理费153.5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033.18元、执行费206元。被执行人已将全部欠款偿还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力市支行。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力市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黑0781民初12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