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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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同时给付以100000元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按月利率1分5厘计算的利息款至实际给付时止。 案件受理费2300元,保全费1020元由二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